
陸委會口中的「小明」身分到底是誰?問題在「撫育與認領」。
① 小明是非婚生子女。
假設小明的生父是台灣國籍A,生母是大陸國籍人B,因為A在台灣有另一個配偶與家庭,所以A、B不能結婚,否則重婚。
小明的身世就變得坎坷,小明有血統關係的生父A、生母B沒有婚姻關係,小明是標準的「非婚生子女」。
② 一個人在法律上只能有一個爸、一個媽。
除了「血統上的爸媽」,還有另一種爸媽叫「法律上的爸媽」。
小明,法律上的媽是B(因為小明能提出出生證明),但法律上的爸,到底是誰?
依照《民法》1063條規定,要以生母B為中心,如果B另外也有老公,那個跟小明不具有血統關係的男人,會變成小明「法律上的爸」。
如果生母B沒有嫁,那小明的爸爸就從缺。
《民法》1063: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③ 法律上有親子關係的好處?
具有法律上親子關係的好處,小明可以享有台灣的權利。
小明與父親彼此可以相互繼承,彼此負有扶養義務,如果不扶養,可以提起扶養費訴訟與遺棄罪訴訟。
所以,如果生父A不是小明法律上的爸,小明恐怕無法要求爸爸養他。

④ 生父A如何讓小明認祖歸宗?並且具有台灣國籍(可以來台)?
依照民法1065條規定,只要生父A主張「我要認領小明」,或提起認領訴訟,小明就能立刻認祖歸宗。
因為科技的進步,有時候做DNA鑑定,也能確認小明是A的小孩。
另外,只要能夠證明生父A養過小明,例如每個月匯扶養費或有合照,就構成「撫育」,生父A也能成為小明法律上的爸。
⑤ 小明需要有台灣國籍,才能入台。
我國國籍認定採「血統主義」,只要A是小明法律上的爸,小明自然擁有台灣國籍,自然不受台灣禁令限制,可以來台!
所以大家好奇,小明是A生的,為何小明沒有台灣國籍,就是這個邏輯。
生父A要趕快提出「認領」的表示或訴訟,讓小明認祖歸宗。
但同時間,台灣大老婆哪裡要怎麼處理,也要費點心思了!
(撰文:熊大律師 編輯:名人組)

新冠肺炎(武漢肺炎、COVID-19)從中國武漢延燒,肆虐全球,行政院陸委會11日宣布,基於家庭團聚及人道考量,有條件開放無中華民國國籍的陸配子女(代號「小明」)入境,引發國人譁然。
不到24小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喊「卡」——基於防疫考量,撤回陸委會的放寬管制措施,若不具台灣國籍,仍滯留在中、港、澳地區者,不得入境。
「小明」的父母紛紛跳出來控訴,一名「小明」台商爸接受《東森新聞》表示,之前在北京工作和生活,小孩在北京出生,因此讓小孩入媽媽的中國籍,因為小孩如果是台籍,諸如學費、醫療等費用都將被多收錢。

一名郭姓陸配則錄影哭訴:「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們!」
原中國籍郭姓婦人與中國籍前夫在海南島生下女兒,帶幼女改嫁台灣人。
「不是我女兒不要拿台灣身分證,我女兒已經排12年了!啊就是 『 你們 』 移民署說的啊!」
依我們的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郭姓 陸 配申請到中華民國 國籍之後,12歲以上的非台籍小孩還需按法規一步步申請專案居留、審查入籍。
郭姓陸配的一番言論引發論戰,網友回說:「她可能不懂『排隊』的用意,畢竟中共沒在排隊的。」
「中國政府會收啊!中國政府的防疫做得非常好,
「台灣地方小沒意思,隔離期也僅提供單人套房、雙主菜便當⋯何苦來台活受罪?」
也有許多「小明」是台商與「二奶」陸配所生。「小孩沒辦法來台,父母可以過去陪孩子,減少感染風險,且兩面俱到。」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則在臉書發表,「骨肉不該分離是世界各國撤僑的通則」,惻隱之心放諸四海而皆準,是人類的共同語言。
災難片《絕命帶原者》(又名《末日病毒》)、《末路浩劫》以及《流感》都描述了末日面臨的兩難選擇——「聖母」與「聖母婊」的距離原來那麼近。
你(妳)站在哪一邊?(撰文:名人組)

熊大律師小檔案
本名陳君瑋,國立台北大學法學士、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碩士。
擅長法律諮詢、民刑事訴訟、勞動糾紛、行政訴訟、離婚繼承訴訟、智財訴訟、不動產與各式法律問題處理。
長期推動司法改革、消除HIV歧視,並為婚姻平權發聲。
曾參與八仙塵爆案、信義區夜店殺警案、立委暨中醫師貪污案、紅景天飲料詐欺案等案件。
為《震震有詞》《台灣大代誌》 《我愛小明星大跟班 》主講來賓。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提醒「一不三要」戴口罩原則:
「一不」: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
「三要」:慢性疾病患者、有呼吸道症狀者、進出醫院者要戴口罩。
如有疑慮,請撥打1922專線,0800-001-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