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防疫政策不同調?誰說了算?
政府防疫政策不同調?
陸委會:沒有台灣國籍的陸配小孩可以來台。
但衛福部:全部禁止!到底怎麼了?
解答:因為台灣目前應該還沒有法律規範新冠肺炎,只能以行政命令發布來規範,行政機關會端看當下狀況發布。
例如:陳時中發布中、港、澳一律不准來台、川普曾經發布禁穆斯林命令,林鄭曾發布禁蒙面令。
因為權力分立,法院與立法院高於行政機關,所以如果法院認為命令應該修改,命令可能失效;又或者立法院通過立法,法法律地位高於命令,原來命令可能失效。
之前衛福部發布命令:沒有台灣(中華民國)國籍的中、港、澳人士一律不能來台。
但陸委會這幾天開小門:非婚生子女(二奶小孩)沒有台灣國籍也可以來台,等於擺明與衛福部對抗。
試想鐵達尼號要沉了,救生艇(負壓病床)只能給一千多人,而且目前一半以上都有病人使用,不斷開後門,最後醫療人員垮了,台灣也一起陪葬。
陳時中出任「指揮官」,他在肺炎的決策,應該僅次於總統與行政院長,其他部長都應該聽他的,所以陳部長排板定案,就生效——沒有台灣國籍的中、港、澳人士,一律不能來。
我國民法規定,如果你是非婚生子女,你可以透過「認領」認祖歸宗。
你之前不做,現在肺炎肆虐,還沒歸宗,陸委會給了這些人特權,等於無視法律規定,並不好。
肺炎的決策等級示意圖:
立法院 + 法院最大 →
陳時中指揮官第二 →
陸委會等其他部長第三
(撰文:熊大律師 編輯:名人組)

11日下午,陸委會在疫情指揮中心舉辦記者會,傳達指令:「持社會考量專案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之國人或陸配的中國大陸子女入境,基於家庭團聚及人道考量,准予入境,入境後須居家檢疫14天。」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講了一個「小明的故事」釋疑:陸配小孩小明本來就是拿長期居留的專案、是在台灣生活的小孩。
小明過年期間跟著媽媽回去大陸看外公、外婆,但因為最近台灣防疫需求關國門了,而他因為沒有中華民國國籍而無法回台,因此陸委會基於人道考量,要讓小明回來。
陸配子女「小明」須符合二條件:未成年者,以及在中國沒有親人照顧。

陸委會的說法引發國人海嘯式的抨擊。更明白點說,根本不知陸委會講什麼?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部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指揮官陳時中今天(12日)宣布,因疫情嚴峻,撤回陸委會昨日宣布陸配子女回台措施,不具備台灣國籍拒絕入境。
陳時中強調,醫療是無差別待遇,居家隔離和居家檢疫也是無差別管理。防疫人道支援以國人優先,「必然有差別」,因此才決定撤回不具本國國籍陸配子女入境相關規定。
「他們一開始是可以選擇國籍的,既然已經選擇了他的國籍,沒選台灣國籍,那現在就必須自己做安排、自己做承擔。」最終拍板定案、平息紛爭。(撰文:名人組)


熊大律師小檔案
本名陳君瑋,國立台北大學法學士、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碩士。
擅長法律諮詢、民刑事訴訟、勞動糾紛、行政訴訟、離婚繼承訴訟、智財訴訟、不動產與各式法律問題處理。
長期推動司法改革、消除HIV歧視,並為婚姻平權發聲。
曾參與八仙塵爆案、信義區夜店殺警案、立委暨中醫師貪污案、紅景天飲料詐欺案等案件。
為《震震有詞》《台灣大代誌》 《我愛小明星大跟班 》主講來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