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浩鼎定讞2>檢方辦生技業老踢鐵板 校長無罪還拿回補償金

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垣崇,被檢舉轉移專利技術給陳妻的公司,涉及貪污圖利。檢察官調查認定,技術轉移不受《政府採購法》規範,不構成貪污,對陳垣崇處分不起訴,還他清白。(圖:資料照片)
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垣崇,被檢舉轉移專利技術給陳妻的公司,涉及貪污圖利。檢察官調查認定,技術轉移不受《政府採購法》規範,不構成貪污,對陳垣崇處分不起訴,還他清白。(圖:資料照片)

2010年檢調接獲密報,中研院士陳垣崇將兩種人體專利試劑轉移給與其親屬相關的世基公司,再轉賣回中研院,因此約談陳垣崇夫婦及其助理,以及搜索陳垣崇辦公室。這是台灣最高學術桂冠的中研院,第一次遭檢調搜索,時間比浩鼎案還早。

檢方清查後認定,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所長陳垣崇,被控將生醫所研發的醫學專利授權給自己投資的生醫公司生產檢測試劑,生醫所再購回試劑做研究,同樣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汙罪偵辦,最後陳等5名中研院研究人員獲不起訴,連唯一被株連起訴的上智生技公司董事長、前衛生署副署長張鴻仁,士林地院、高等法院都認為他沒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判張無罪。士林地檢似乎只要遇到中研院就會踢到鐵板。

另一樁案件,便是真理大學校長貪污案了。檢方調查,真理大學校長葉能哲在擔任真理大學校長長達37年,涉嫌從2002到2007年間,將電腦採購案綁標發包給弟弟葉守義的公司,以離譜高價採購電腦、資訊設備,掏空校產七億元;又在2000年到08年間浮編還在保固期的電腦維修費三億四千萬元,兩者合計掏空校產逾10億元。

但最後法院認為,檢方起訴採購案中包含教育部獎補助款標案,此部分是真理的私經濟行為,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葉能哲和謝志勳不屬於「委託公務員」身分,葉守義為民間廠商,不屬於貪汙治罪條例的犯罪主體,未涉貪汙,雖然葉安插親友任職,且讓弟弟長年把持電腦採購案固係事實,道德層面可議,但檢方指控罪證不足,只好判葉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連遭高院、最高法院駁回。葉能哲獲判無罪確定後,向士林地院請求刑事補償,曾遭遇羈押禁見之強制處分,造成無以彌補之影響,准許每日5000元補償金上限,葉因本案曾遭羈押59天,補償29萬5000元。(撰文:調查組)

更多壹週刊新聞

●<浩鼎定讞1>3奇案驚天辦 翁啟惠無罪士檢聲勢丈落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壹週刊「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

下載「蘋果新聞網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