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峻達突如其來遭中華電信單方面以進度落後為由解約後,阿仁先是懷疑主因是自己不願配合回填摻有底渣的CLSM(低強度混凝土),基於心有不甘,阿仁依照自己在土木界多年的經驗,認為對方既然敢因為這樣就跟他解約,工程其他部分極有可能也有違法或違規情事,於是開始自扮柯南。
因為阿仁被解約後,峻達的人員已無法再進入港區,因此阿仁鎖定經常弊病叢生的工程土方進行追蹤,果不其然發現接手施工的廠商,未依合約規定將該工程挖起的廢土土方,載運至高雄的國寶礦業開發大社廠,而是運送到屏東潮州某廢土場傾倒,阿仁也沿途跟拍砂石車行經路線佐證。
阿仁也提供該工程原始「運送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與當天跟拍砂石車的照片,供《壹週刊》記者對照,在原始證明文件中,清楚載明運送路線為「工地→大華四路→新生高架道路→漁港路→國道一號→楠梓出口下交流道→旗楠路→國寶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大社廠」。

但比照今年3月8日阿仁自行跟拍的照片,發現該砂石車的路線卻是「36碼頭→30號管制站→擴建路→新生路→鎮港路→上新生高架橋→接至國道1號→下於鳳山出口→右轉接台88線橋下→至台88線鳳山出口→下台88線潮州出口→潮州路與縱貫公路右轉→直行約10分到達目的地」,路線和終點顯然皆與規定的不同。
一名土方業者告訴《壹週刊》,這其實是一種業界典型一魚多吃的手法,因為:一、回填材料添加底渣,環保署會依比例補助;二、從原工程處挖出的土方若品質良好,還可以賣錢;三、若完工時,施工廠商並未回填原先挖出的土方,而是替廢土場「消化」手上品質低劣的其他廢土,廢土場還得付錢給施工廠商。若按照峻達被解約的該筆工程所產生的土方數量看來,光土方這一塊的利益,一來一往恐怕就有5、600萬元之譜。
有關於承攬該工程的砂石車未依規定處理剩餘土石方,中華電信坦承,全案因承包商一時疏忽,未告知新僱用的運土司機正確運送場地而造成,事後已將該車次剩餘土石方運回規定之土資場處理,承包商亦出據聲明書承認疏失,中華電信將依規定處以罰款。(撰文:蔣永佑)
更多壹週刊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