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住民保留地遭違法濫用,在台灣其實已經算是一個歷史共業的老問題。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打趣地說:「曾有某任原民會主委退休後,私下跟我說,他想買塊地來耕作,做為退休生活最大的支撐點,但沒想到原保地幾乎已被漢人(非原民)全買走了。」兩人一邊苦笑一邊感嘆著,但此一談話不難看出,原本希望保護、保留原住民權利以及文化的美意,早遭非原住民破壞殆盡。

徐世榮痛批,越是刻意用抵押權掩飾使用原保地,就代表對方越知道法令,所以刻意規避,根本就是知法玩法、走法律的灰色地帶。
現任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台大法律所擔任指導教授時,由博士生林淑雅所撰寫的論文「解/重構台灣民族土地政策」,被視為原保地寶典的博士論文中,提及台灣目前普遍存在將原保地以抵押權的方式,解禁給非原住民使用,是很嚴重的脫法行為。

林淑雅在文中寫下,當時立法意旨在於保障原住民權益,避免他人脫法取巧,使原住民流離失所、原住民權益遭漠視。目前非原住民違法使用原保地的情形相當嚴重,違法交易所衍生糾紛的便宜行事,對長期處於弱勢的原住民顯然不公,故該租賃行應為無效。
不少關心原保地的法界人士亦曾多次要求最高法院應該立即做出解釋,否則台灣一共24萬公頃的原保地,未來恐怕會一一流失,台灣獨有的原住民文化也恐不再復返。(撰文:李宜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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