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騷擾女助理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懲戒案,從案發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自律委員會對陳鴻斌「輕輕放下」,只建議對陳記警告開始,到現在職務法庭被林文舟合議庭弄得幾乎要「信用破產」為止,劇情峰迴路轉、過程高潮起伏,和時下電視台播放的韓劇不遑多讓,其中陳案最令人費解的就是,職務法庭法官謝靜慧上簽的公文竟神秘消失!
根據監察院調查結果,謝靜慧認為審理陳案的職務法庭審判長不該是林文舟,因為根據法官法規定,審判長應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擔任。
謝因此特別上簽呈給審判長林文舟,要求開法官會議討論審判長適法性,不料這份公文竟然不見了!監委遍尋不著,氣得大罵林文舟「吃案」,還要追究林的刑事責任。

不過林文舟回應時,說謝靜慧的簽呈正本已附在案卷中交給監察院,他絕對沒有吃案;至於簽呈的下落,後來在職務法庭的評議簿裡發現,繞了一圈,簽呈似乎還是在陳鴻斌案的卷宗裡。難道是監委們眼花?看遍卷宗都沒看到這份簽呈,還是另有隱情?實在啟人疑竇。
另外,陳鴻斌的懲戒過程可說是「先天不良」,從陳所屬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組成的自律委員會調查本案開始,就對陳「輕輕放下」,竟然只建議對陳記警告,還好當時司法院的司法行政廳發現不對勁、未予核備,才逐漸讓陳案進入懲戒程序,並由職務法庭判決拔除陳的法官職務。
不過職務法庭命令陳鴻斌退場的判決,竟然因為當時的司法行政廳長黃國忠(現任台北地院院長),後來「沒有迴避」陳案、擔任了職務法庭陪席法官審理陳案而遭推翻,接著就發生現在眾所周知、改以「婚外情未遂」判陳輕縱罰俸一年的再審判決結果。
「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的陳鴻斌懲戒案,未來會如何發展,民眾似乎只能當成連續劇繼續看下去。
(撰文:項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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