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4年多前曾入獄服刑,入獄的頭76天,就獲准特別接見38次,創下台灣獄政史罕見案例,堪稱「接見王」。難怪台中監獄為了要卡住「要命的小方」,嚴禁他有辦理特別接見的機會,否則三天兩頭與外界接觸,可能就擬定出超完美的逃獄劫囚計畫。
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曾因違反《證交法》等案被法院判刑確定,曾於2013年11月1日到台北監獄服刑。當時的北監典獄長卻以「管教上之必要」的理由,從王入監開始到2014年1月15日,76天內竟核准38次特別接見(特別事由接見),平均兩天就1次接見。
監察院後來以浮濫核准王令麟特別接見的事由,彈劾當時北監典獄長方子傑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方後來向公懲會申辯,特別接見是法務部矯正署對立委、民代、媒體及民眾行使禮遇或便民的管道,認為有助管教必要時,可依職權核准,並無違法,怠忽職務或失職情事。
不過,公懲會當時認定,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特別接見,除有特別情事,每週以1次為原則,但王令麟當時入監76天,北監就核准38次特別接見,平均2天1次,與原則顯有不符。
再加上方子傑明知王令麟當時還有其他案件在偵審中,不符遴調規定,卻指示北監所屬簽辦,將王調往工藝坊,使王享有不合理特殊待遇,因而認定方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議決降2級改敘。(撰文:林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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