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元月,雅光電器在內湖向特力屋租空地辦特賣會,發票並由特力屋票開具。台北鄭先生多次前去,買了電視棒、鍋組、吹風機、吸塵器等,花了1萬多元。他陸續拆盒使用,「我才在電視棒、鍋組的包裝盒子上,看到印有一排『贈品不得轉售』的字樣。質疑業者怎麼會把贈品也拿出來銷售?」
他去電特力屋反映,「客服回覆說他們只是租空地,不知產品來源。」他遂轉知本刊此案。
特力屋總公司公關說,該特會賣有貼大字報,宣傳有的產品可能是門市展示過等的福利品。若鄭先生無法接受這種情況,客服之前曾說可讓鄭先生退貨,但未獲鄭先生接受。
而雅光電器則說,特賣會出清倉庫的一些存貨,確實有的是標明為贈品不得轉售,但仍是功能正常的商品,沒有瑕疵,才會納入特賣會中銷售。

鄭先生得知後說,因為產品都開封使用了,便未考慮退貨,只是想提醒業者應告知消費者,所售的產品中也包含贈品類的。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祕書陳星宏說,若產品功能仍可正常使用,並非影響其價值,業者的回應尚屬合理。而現在許多業者以「特賣會」名義,匯整多家品牌商品,甚至標榜折扣價,吸引消費者選購。其中商品有可能是當季的新品、過季的清倉貨,或是所謂的福利品等,提醒民眾購買前,務必翻閱商標,或詢問店員產品製造、出廠期,較能瞭解該產品的狀況。
劉韋德律師也說,他有一些喜歡登山的朋友去特賣會採購時,會特別注意功能性產品的使用年限。舉例來說,標榜防水材質的衣物,原價一兩萬多元竟可打折到三千多元,店員就說那是因為放在倉庫兩年多了,會影響防水功能的使用期,才會低價出清。提醒消費者付款前還是多問多比較。(撰文:李蕙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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